登录
注册
国内赛事-2016第二届“庐山梦·中国情”全国摄影大展
2016第二届“庐山梦·中国情”全国摄影大展
责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8-15 来源:天下摄影网 点击:9278 次  【打印

庐山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北濒长江,东临鄱阳湖,以“雄、奇、险、秀”闻名于世,大江、大湖、大山浑然交汇,雄奇险峻、刚柔并济,形成了世所罕见的壮丽景观。宋代诗人苏轼曾发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感慨。

庐山“春如梦、夏如滴、秋如醉、冬如玉”,四季可游,唐代诗人白居易以“匡庐奇秀甲天下山”八个字道出庐山的秀美和品位。庐山年平均降水1917毫米,年平均雾日191天,每年7月—9月平均气温16.9度,良好的气候条件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使庐山在十九世纪末就成为世界著名的避暑胜地。从古至今,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和数千年博大精深的文化孕育了庐山无比丰富的内涵。

为进一步打响庐山的品牌效应,将庐山打造成为具有综合竞争实力的世界级旅游摄影圣地,吸引更多摄影人前来庐山全面深入地创作,特举办2016第二届“庐山梦·中国情”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江西省摄影家协会、庐山风景区

协办单位: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山西省摄影家协会、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九江市摄影家协会、庐山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庐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国际在线旅游频道、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时间:5月至2017年3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以庐山风景区境内四季风光、自然风景、生态环境、民俗风情、历史文化为拍摄主题,反映优美的自然风光、浑厚的历史文化和灿烂的人文民俗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1.“自然风光”入展作品45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庐山如意银卡各1张(价值498元,凭卡可以终身免费游庐山);

2.“人文民俗”入展作品55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庐山如意银卡各1张(价值498元,凭卡可以终身免费游庐山)。

   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庐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由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及庐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举办的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庐山风景区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庐山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庐山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优惠政策

1、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来庐山摄影创作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原件,在园门办理登记后,免收门票。

2、全国范围内,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来庐山摄影创作的,可免庐山大门票,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①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请先在庐山园门购买庐山大门票,上山后凭本人身份证、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及购买的大门票,在两日内到庐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报销庐山大门票的费用。

市场营销部地址:庐山风景名胜区河西路2号(庐山交警队对面)

联系人:黄鹏飞

联系电话:0792-8296675,8298581

②执行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五一节、国庆节)及2016年7月10日—2016年8月20日期间除外。



返回首页 | 关于天下摄影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摄影互动 | 招聘栏目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天下摄影交流群:一群:35765943    二群:176326500  人像群:90556132
Copyright © 2009-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陈明律师